如皋市元龙建材经营部补办码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04-3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如皋市元龙建材经营部补办码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补办码头项目
建设地点:如皋市城北街道陆姚社区一组3号
建设单位:如皋市元龙建材经营部
建设内容:如皋市元龙建材经营部于2007年在如皋市城北街道陆姚社区一组3号如海运河建设顺岸式码头一座,用于黄砂、石子、泥沙的运输装卸作业。码头总投资100万元,设有1个800t级的泊位,同时配备有1台5t的吊机,岸线总长为53.98米,设计年吞吐量为3万吨,运输货种为黄砂、石子和泥沙。本码头现已建成运营多年,本项目为已建项目补环评,无临时工程。公司于2022年2月委托南京鑫沃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如皋市元龙建材经营部补办码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2月21日取得了如皋市行政审批局的环评批复皋行审环表复〔2022〕24号。(见附件)。现企业生产设施和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组织环保验收,本次验收为全厂验收。
公示时间: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5月31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冒总
联系电话:0513-87766686
邮 箱:374298236@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相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