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生物能源(如皋)有限公司供热改造及配套供热管网工程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2026-07-24
光大生物能源(如皋)有限公司供热改造及配套供热管网工程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光大生物能源(如皋)有限公司供热改造及配套供热管网工程,位于江苏省如皋市磨头镇丁磨路101号。本项目拟对生物质直燃发电机组进行技术改造,配套新建1条低压蒸汽管道。
二、项目建设方案
本项目拟对光大生物能源(如皋)有限公司厂内已建发电机组二抽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由二抽新建DN150阀门处接出一根DN150蒸汽管道,一路向南接出DN100蒸汽管道至厂外后送至南通泛能包装有限公司,管道总长约650米,并预留1条DN250管位;建设工期:2026年10月至2026年11月。
管道施工方案:架空段施工,利用现有管架或新建管架敷设。
三、收集意见及反馈联系方式
责任单位:如皋市磨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钱欣怡,联系电话:0513-68778757
稳评单位名称:南通佳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益寿南路186号御墅园1幢106室
联 系 人:冒楼晶,联系电话:18795750068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稳评单位反应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委托方委托南通佳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依据《政府投资条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及中央、省关于建立完善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相关规定,将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对项目建设进行详细分析,对社会稳定风险源开展调查和分析,征求和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定风险等级,编制评估报告;
4、完成编制评审卷宗;
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报备。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及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六、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6年7月24日—2026年8月6日。
七、稳评责任主体
该项目稳评责任主体为如皋市磨头镇人民政府,稳评评估实施单位为南通佳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如皋市磨头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