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浩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港口自动化机械配套件技改项目
2026-06-1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南通浩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港口自动化机械配套件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200吨港口自动化机械配套件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如皋市下原镇兴原路58-7号
建设单位:南通浩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020年8月南通浩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委托贵州鼎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新建1200吨港口自动化机械配套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于2020年9月8日取得如皋市行政审批局批复(皋行审环表复〔2020〕193号),项目于2021年12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于2026年1月委托南通佳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南通浩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港口自动化机械配套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6年3月20日取得了如皋市数据局的环评批复皋数据环表复[2026]29号。(见附件)。
现企业生产设施和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组织环保验收,本次验收为全厂验收。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5日至2025年7月1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