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铁汉合金有限公司铸件、机械制造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01-2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南通铁汉合金有限公司铸件、机械制造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铸钢件、矿山机械
建设地点:如皋市高明镇中心居委会二十九组
建设单位:南通铁汉合金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南通铁汉合金有限公司投资300万元,利用高明镇工业园区16000m2的生产产房,购置中频电炉、车床、铣床等生产设备,年产800吨铸钢件、100台矿山机械。公司于2003年自行编制了《南通铁汉合金有限公司铸钢件生产环境影登记表》,并于2003年8月20日取得了如皋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于2007年自行编制了《南通铁汉合金有限公司机械加工环境影登记表》,并于2007年12月25日取得了如皋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本项目设计年产800吨铸钢件、100台矿山机械,由于市场原因,企业一直未满负荷生产,因此长时间未组织环保验收。现已形成年产800吨铸钢件、100台矿山机械的生产能力。项目生产设施和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企业组织环保验收。
公示时间: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2月23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冒总
联系电话:0513-87766686
邮 箱:3742982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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