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振汉机械有限公司铸钢件制造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01-2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南通振汉机械有限公司铸钢件制造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铸钢件制造
建设地点:如皋市高明镇刘庄村21组
建设单位:南通振汉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南通振汉机械有限公司投资50万元,利用2600m2的生产产房,购置中频电炉,年产800吨铸钢件。公司于2005年自行编制了《南通振汉机械有限公司铸钢件生产环境影登记表》,并于2005年4月15日取得了如皋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本项目设计年产800吨铸钢件,由于市场原因,企业一直未满负荷生产,因此长时间未组织环保验收。现已形成年产800吨铸钢件的生产能力。项目生产设施和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企业组织环保验收。
公示时间: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2月23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冒总
联系电话:0513-87766686
邮 箱:374298236@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