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美光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汽车美容品及研磨抛光材料迁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09-1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南通美光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汽车美容品及研磨抛光材料迁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汽车美容品及研磨抛光材料迁建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如皋市城南街道迅达路8号23号厂房
建设单位:南通美光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南通美光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19日,租赁位于如皋市下原镇惠仁路18号的厂房,新建汽车美容品及研磨抛光材料项目,该项目于2012年3月6号获得了如皋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皋环表复【2012】016号),该项目于分别于2019年3月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为皋行审环验[2019]46号。根据发展需要,南通美光汽车用品有限公司迁建该项目至如皋市城南街道迅达路8号23号厂房,公司于2020年10月委托编制《汽车美容品及研磨抛光材料迁建项目》,并于2020年12月15日如皋市行政审批局的批复(皋行审环表复【2020】329号)。现企业生产设施和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组织环保验收,本次验收为迁建项目的验收。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0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冒总
联系电话:0513-87766686
邮 箱:374298236@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相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