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祥和盛玻璃有限公司新建玻璃钢化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01-1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南通祥和盛玻璃有限公司新建玻璃钢化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建玻璃钢化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如皋市磨头镇丁冒村11组31号
建设单位:南通祥和盛玻璃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南通祥和盛玻璃有限公司(原如皋市华科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5月,位于如皋市磨头镇丁冒村11组31号,公司主要经营钢化玻璃的生产、销售。2011年十一月,南通祥和盛玻璃有限公司(原如皋市华科建材有限公司)委托如皋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如皋市华科建材有限公司新建玻璃钢化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1年11月18日取得如皋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同意生产。南通祥和盛玻璃有限公司提高了环保意识,根据相关要求启动环保验收工作,委托江苏华夏检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新建玻璃钢化加工项目验收监测工作,江苏华夏检验股份有限公司在查阅及收集有关资料以及派员现场踏勘的基础上,编制了竣工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19年9月23~24日进行了验收监测,现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和核查情况编制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现项目生产设施和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企业申请环保验收。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2月14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冒总
联系电话:0513-87766686
邮 箱:374298236@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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