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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天顺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保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11-26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如皋市天顺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保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汽车维修保养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如城街道新民居(社区)6组

建设单位:如皋市天顺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如皋市天顺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9月22日,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如城街道新民居(社区)6组,经营范围:汽车维修服务;汽车内饰品、二手车销售;汽车租赁;代驾服务;代办汽车上牌、年检手续;汽车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已走进千家万户,接踵而来的汽车维修量市场不断扩大,为抓住市场机遇,如皋市天顺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租用现有厂房,购置汽车故障诊断器、喷烤漆房、抛光机、打磨机等设备30台(套)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汽车维修、保养,工艺流程:整车检查——钣金修复——喷漆烤漆——抛光——机械修理——质检;举升——检查——更换机油、配件。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使用国家限制、淘汰类工艺设备,不生产国家限制、淘汰类产品,同步落实节能、环保、 安全、消防、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达到国家相关标准。项目建成后,年维修、保养汽车3600辆。2020年10月,如皋市天顺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秉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编制了《如皋市天顺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保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2月7日,如皋市行政审批局以“皋行审环表复【2020】322号”文件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本项目于2021年1月5日开工建设,于2024年1月5日竣工。2024年1月21日~2024年5月30日,对该项目各设备及相应环保设施进行调试生产。调试生产期间各项设施运行正常,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无需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要求,建设单位于2024年11月对“如皋市天顺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保养项目”进行自主验收。建设单位在监测结果和现场环境核查情况基础上,编制了“如皋市天顺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保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3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冒总

联系电话:0513-87766686

邮    箱:374298236@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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